清洁能源实验室公共仪器设备使用和管理条例

清洁能源实验室公共仪器设备使用和管理条例

1. 公共仪器由专门职工负责管理和维护,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必须服从管理,严格遵守本室各项管理制度。

2. 使用公共仪器设备的人员必须预先征得实验室管理人员的认可。在测试过程中,严格按照仪器的使用规范操作,爱护仪器设备及实验室设施。

3. 仪器使用过程中,注意安全防护(如,射线辐射等)。

4. 仪器设备使用后需及时登记。

5. 仪器设备出现故障要及时报告主管人员。因操作不当而致仪器物品损坏者要按规定赔偿。严禁逾权使用仪器设备。

6. 操作人员在操作后应及时清理工作台面及相关仪器。

7. 不得擅自挪动实验室的公用仪器和物品。个人物品用毕应收好。实验室工作人员有权清理随意乱放的物品,后果自负。离开实验室时请勿带走本室任何物品。

8. 注意防火、防盗、防事故。每日最后一位离开实验室者应检查水电,关灯锁门。

9. 实验过程中要严格遵守《清洁能源实验室安全细则》。

清洁能源实验室

2006年3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