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清洁能源实验室安全细则

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清洁能源实验室安全细则

1. 每年对全室职工和学生进行安全教育,新入室研究生按照《清洁能源前沿研究实验室研究生入室教育规定》执行。

2. 严格按照规范的操作规程使用危险化学品(易燃、易爆、有毒、有害化学品)。

3. 易燃物品要妥善保管并登记,严禁靠近电炉等热源。

4. 易燃挥发溶剂严禁放入冰箱内,以防开启时打火引燃挥发蒸汽。

5. 严禁将食品饮料等带入实验室。

6. 实验室及实验设施定期进行卫生清洁。

7. 未经允许不得让闲杂人员进入实验室,保持实验环境相对安静。

8. 实验人员要对自己的实验过程的清洁卫生负责,不得随便丢弃对环境造成污染的废物。

9. 根据实验需要,设置收集和处理实验废弃物的设施及清理消毒设施。对含有挥发性和危害性的物质,应严格设置管理和使用设施。

10. 有毒物品管理办法:

(1) 各课题组对所使用的各类剧毒物品必须健全完整的帐目,应详细登记品名、规格、数量、存放地点、入库日期等,以确保库存剧毒物品清楚确切;

(2) 各类危险物品,应按性质分类贮存(一般分为易燃、易爆、剧毒、腐蚀等类),不得混放。要定期检查,妥善保管;

(3) 不同的废弃化学药品和试剂、玻璃废物及其它有毒有害物质应分类存放,妥善处理;

(4) 各课题组应有专人保管使用的剧毒物品,课题组长严格控制。存放剧毒物品的药柜应坚固、保险,要健全严格的领取使用登记;

(5) 使用人员在使用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,注意安全,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。

清洁能源实验室

2006年3月